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矿渣系统1号、2号年产240万吨矿渣微粉生产线工程之料场堆料机、取料机设备供货及安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矿渣系统1号、2号年产240万吨矿渣微粉生产线工程之料场堆料机、取料机设备供货及安装
项目编号:HCLGG2019002
2. 招标内容
采购240万吨矿渣微粉生产线工程堆料机、取料机各一台及安装,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
3.1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具有所投设备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且通过ISO9000系列或同等质量体系认证。
3.4 投标人需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近3年(2015年到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财务报表),具备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的供货。
3.5 投标人需提供近5年(2014年到2018年)至少有1台悬臂式堆料机(大于或等于1000t/h)、1台侧式刮板取料机(大于或等于300t/h)供货业绩合同(必须附说明及合同书等)。
3.6 不接受曾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或因供货履约问题被柳钢终止合格供方资格的企业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2019年1月16日至2019年1月22日止(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5:00)。
4.2 发售地点: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大楼五楼507室柳钢项目部
4.3 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委托人[ 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4.4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500元,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请以现金形式一次性足额缴纳至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柳钢项目部,或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柳州项目管理分公司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柳州分行
银行账号:79000188000237587
请务必在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否则将视为未按要求提交招标文件工本费,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于2019年2月19日10时30分至11时00分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大楼六楼会议室,2019年2月19日11时整为投标截止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资格证书和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柳钢电子采招平台(http://220.173.106.246:8888)、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http://www.huachun.asia)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2019年1月16日